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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蒲蓮茶業首度系統梳理 16部地方志老鷹茶千年歷史脈絡獲方志印證

金蒲蓮茶業首度系統梳理 16部地方志老鷹茶千年歷史脈絡獲方志印證

2026-08-13 15:48·生活日報

金蒲蓮茶業首度系統梳理 16部地方志老鷹茶千年歷史脈絡獲方志印證

—— 以清《城口廳志》見證渝東北產區,《滎經縣志》載入茶馬貿易體系,《巴縣志》納入官方茶課,《桐梓縣志》記載明代官茶倉管理,文獻覆蓋川渝黔 14個縣域

2026年7月,巫溪縣金蒲蓮茶業有限公司完成老鷹茶地方志系統性文獻梳理工作。金蒲蓮老鷹茶企業創始人、巫溪老鷹茶非遺傳承人黎軍帶隊走訪川渝黔三地核心茶區,以老鷹茶、老蔭茶、老茵茶三大歷史通用異名為檢索線索,逐條翻檢古方志,梳理出 16部清代至民國古籍存有明確文字記錄,史料覆蓋川渝黔 14個縣域,搭建起行業內覆蓋地域較廣、據目前所知收錄文獻較為系統的老鷹茶專項方志資料庫。

本次古籍考證從官方稅賦管控、茶馬商貿流通、明代官倉管理、原生植物基原、核心產區分布五大維度,考證老鷹茶作為傳統茶類的權威史料依據,打破大眾將老鷹茶簡單視作山野雜茶的固有認知。

一、五大核心史料發現:厘清老鷹茶的歷史身份

其一,清代列入官方稅課的正規茶類。

民國《巴縣志》在 “茶課” 條目中追記清代舊制,明確記載:

“此指細茶,若普通之老蔭茶,則觔為包,仍貼印花一顆,征銀八角。票與印花均于采茶前領之,一年一易,復用者有罰。”

也就是說,至遲在清代,老鷹茶(老蔭茶)已納入巴縣官方茶課征稅體系,與細茶分等管理,每斤為一包,貼印花一枚,征銀八角,是國家認可的正式茶類。民國《巴縣志》將其列入 “茶課”,正說明這一制度在清代已確立并延續至近代。

圖1 民國《巴縣志》卷四上“茶課”條目——老蔭茶納入官方征稅記載

其二,融入西南茶馬貿易體系的大宗商品。

民國《滎經縣志》記載,老鷹茶(白茶)與大茶、金玉、春茗、白毫、毛尖、紅茶等并列滎經主要茶類:

“茶:產縣西北境,種類不一:曰大茶、曰金玉、曰春茗、曰白毫、曰毛尖、曰白茶、曰紅茶。俗名老鷹茶。……以上各種每年約共銷二百三十余萬觔(觔,同‘斤’)。”

銷路覆蓋西藏、成都、寧遠(今西昌),沿茶馬古道遠銷藏區。這一記載表明,老鷹茶作為西南茶馬貿易中的重要品類之一,已達到相當的產業規模。

圖2 民國《滎經縣志》卷二十“物產志”——各茶類年銷合計230余萬斤記載

其三,渝東北本土方志的直接記載——產區就在巫溪鄰域。

清·道光《城口廳志》(劉紹文修)卷十八《物產志》記載:

“老鷹茶者,其色較白,味不甚清香,遜于諸茶。”

城口廳(今重慶市城口縣)與巫溪同處渝東北大巴山區,山水相連、茶脈相通。這是目前已知記載老鷹茶的方志中,地理上距離巫溪最近的一部——直接證明早在清代道光年間,老鷹茶就已是包括巫溪在內的渝東北大巴山茶區的本土物產,為老鷹茶的道地產區認定提供了關鍵文獻錨點。

圖3 清·道光《城口廳志》卷十八“物產志”——老鷹茶條目

其四,明代官茶倉管理的歷史佐證。

民國《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三十卷本)轉引《明實錄》《明史》等記載,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朝廷在成都、重慶、保寧、播州(今貴州遵義桐梓一帶)設四大茶倉,實行“納米中茶”制度:

“洪武三十年置成都、重慶、保寧、播州茶倉四所,令商人納米中茶。令自三月至九月,每月差行人一員于陜西、四川諭把隘頭目,不許私茶出境。成化七年罷播州茶倉。”

該志緊接著明確記載“老鷹茶”條目——“老鷹茶樹,大葉,苦似冬青葉,無其青滑,有細白毛,最宜解暑。一大樹茶,徑一二尺,葉粗味微甜。一叢茶即苦茗也”,將老鷹茶、大樹茶、叢茶三茶并列,說明黔北渝南一帶所產老鷹茶,在明代茶馬官營體系中即已被納入管理視野。民國《桐梓縣志》(李世祚 修,四十九卷本)卷九《食貨志》同樣載有老鷹茶條目,兩個版本互證,記載一脈相承。

圖4 民國《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老鷹茶樹大葉苦似冬青葉

圖5 民國《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另一頁——老鷹茶列入地方物產

圖6 民國《桐梓縣志》(李世祚 修)卷九“食貨志”——老鷹茶條目

圖7 民國《桐梓縣志》(李世祚 修)卷九“食貨志”續頁

其五,植物基源精確可考,為獨立喬木古茶種。

民國《重修南川縣志》對老鷹茶植物形態有精確描述:

“一種喬木,特生如桂葉,名白茶,俗呼老茵茶,味較淡而清香,產數不及叢茶之多,北路邊境亦運銷涪陵以下。”

結合《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所載“樹大葉苦,似冬青葉,無其青滑,有細白毛,最宜解暑”,兩部方志互為補充,從葉形(如桂葉/似冬青)、葉質(有細白毛)、樹形(喬木特生)三個層面,鎖定老鷹茶為獨立于普通灌木茶樹的喬木型茶種,且早已形成外銷流通。

圖8 民國《重修南川縣志》卷四——“一種喬木特生如桂葉,名白茶,俗呼老茵茶”

圖9 民國《重修南川縣志》卷六“植物”——老茵茶條目

二、跨越千年的文獻鏈:從晉代郭璞注到16部方志

探索顯示,老鷹茶的文字記載可追溯至晉代。清·光緒《名山縣志》引郭璞注《爾雅》:

“‘木’,郭璞注:‘今蜀中有樠木,七八月中吐穗,穗成如有鹽粉著木,可以酢羹,音備’”

該志同時明確記載“老鷹茶一名”,把樠木注與“老鷹茶”相關聯。郭璞注距今約1700年。

此后,從清·道光《城口廳志》《遵義府志》分別記載渝東北、黔北物產,到咸豐《天全州志》明確“白茶俗名老鷹茶”,光緒《名山縣志》引郭璞注追溯晉代,再到民國時期《萬縣鄉土志》《滎經縣志》《巴縣志》《桐梓縣志》(兩種版本)《萬源縣志》《名山縣新志》《漢源縣志》《蒼溪縣志》《重修彭山縣志》《長壽縣志》《重修南川縣志》相繼載錄——一條距今約1700年、覆蓋川渝黔14個縣域的完整文獻鏈清晰呈現。

老鷹茶史料文獻時間線

晉代(約1700年前):郭璞注《爾雅》載“樠木”(光緒《名山縣志》引,與老鷹茶相關聯)

清·道光年間:《城口廳志》載渝東北老鷹茶;《遵義府志》載黔北老鷹茶與湄潭茶并列

清·咸豐年間:《天全州志》載“白茶俗名老鷹茶,外紅苔”

清·光緒年間:《名山縣志》引郭璞注追溯晉代;清末《萬縣鄉土志》載“俗呼為老鷹茶”

民國時期:《滎經縣志》《巴縣志》《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李世祚 修兩種版本)《萬源縣志》(1932年)《名山縣新志》(1930年)《漢源縣志》(1941年)《蒼溪縣志》(1928年)《重修彭山縣志》(1944年)《長壽縣志》《重修南川縣志》相繼記載

三、古籍品質描述與今品一脈相承

多部古籍對老鷹茶品質特征的描述,與現代產品認知高度吻合:

清·咸豐《天全州志》載:“白茶俗名老鷹茶,外紅苔。”“外紅苔”即老鷹茶嫩梢紅梗紅葉、干茶帶紅褐色澤的特征,與金蒲蓮老鷹茶干茶色澤吻合。

圖10 清·咸豐《天全州志》卷二“物產”——“白茶俗名老鷹茶”

清末《萬縣鄉土志》載:“茶葉粗大,色紅而性寒,盛夏飲之郤暑,俗呼為老鷹茶。”粗大葉片、紅湯、解暑,是老鷹茶自古傳承的品飲認知,與其“夏季冰鎮飲用”的消費場景一脈相承。

圖11 清末《萬縣鄉土志》物產錄——“色紅性寒,盛夏郤暑”

民國《蒼溪縣志》載老鷹茶“一名紅茶飲之消暑”——既稱“紅茶”,又明言“飲之消暑”,再次印證其盛夏消暑的傳統飲用場景,這是老鷹茶又一個鮮為人知的歷史別名。

圖12 民國《蒼溪縣志》卷八“方域志”——老鷹茶木“一名紅茶飲之消暑”

清·道光《遵義府志》載:“與湄潭茶同,亦不能多也。又有老鷹茶、苦丁茶、女兒茶、甜茶,皆生山谷。”

圖13 清·道光《遵義府志》卷十七“物產”——老鷹茶與苦丁茶女兒茶并列記載

清·光緒《名山縣志》引郭璞注《爾雅》,追溯老鷹茶名稱至晉代。

圖14 清·光緒《名山縣志》“物產”——引郭璞注追溯晉代

圖15 清·光緒《名山縣志》“物產”續頁

民國《漢源縣志》(1941年)載:“(茶)有白茶、老鷹茶二種,黃泥堡、兩河鄉出產較豐。”明確老鷹茶為漢源地方兩大茶類之一,且產區集中、產量可觀。

圖16 民國《漢源縣志》卷四“食貨志”——茶樹“有白茶、老鷹茶二種”

民國《重修彭山縣志》(1944年)載:“別有名老鷹茶者……取其葉干之,即以為茶,鄉人多用之。”記錄民間采葉制茶、鄉人日用的真實場景。

圖17 民國《重修彭山縣志》卷三“食貨篇”——老鷹茶“鄉人多用之”

民國《長壽縣志》載:“晚采而芽粗者謂之毛尖,或稱老茵茶,吾邑東西山均產。”

圖18 民國《長壽縣志》卷十三“物產·植物”——“老茵茶,吾邑東西山均產”

此外,民國《萬源縣志》(1932年)卷三《食貨門·物產》、民國《名山縣新志》(1930年)卷四《物產》亦均載有老鷹茶條目。16部方志縱橫呼應,構成老鷹茶歷史分布的完整證據網絡。

圖19 民國《萬源縣志》卷三“食貨門·物產”書影

圖20 民國《名山縣新志》卷四“物產”——老鷹茶條目

另需說明,民國《重修南川縣志》《桐梓縣志》記載老鷹茶“味較淡而清香”“最宜解暑”,是對其口感風味的客觀描述;而現代研究證實老鷹茶天然不含咖啡因,使其兼具“晚間品飲無負擔”的現代價值,歷史文獻與科學檢測在此形成互證。

四、十二年深耕:從深山溯源到典籍探索

金蒲蓮茶業創始人、巫溪老鷹茶非遺傳承人黎軍表示,12年前返鄉創業做茶時,老鷹茶還“藏在深山人未識”,許多人甚至不了解這是一種有千年歷史的地方茶種。

“我們一直說老鷹茶是老祖宗喝了一千多年的茶,但能拿出來的文獻證據不多。這次我們查閱大量古籍文獻、走訪多地,一本一本地翻檢方志,就是為了給老鷹茶一個更清晰的歷史身份——它既不是野茶,也不是新概念,而是有典籍可考、有稅課可證、有產區可循的傳統茶類。”

據了解,金蒲蓮茶業定位“中國無咖啡因輕養茶開拓者”,堅持標準化制茶,已形成覆蓋禮品、自飲、餐飲等消費場景的三級品牌矩陣(金蒲蓮·高端禮品、琥珀鷹·純料自飲、巴渝云豹·火鍋伴侶),帶動巫溪當地茶農持續增收。此次古籍探索成果,將作為品牌文化建設與非遺傳承保護的重要文獻基礎,逐步應用于產品溯源、展陳講解與行業學術交流。

【探索方式】

本次探索查閱了大量清代至民國時期地方志文獻,并結合川渝黔多地茶區走訪、民間口述史料相互印證,力求做到“紙上有據、地上有跡、民間有聲”的三重互證,史料有限,若有疏漏之處,敬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晉·郭璞注《爾雅》(清·光緒《名山縣志》引)

清·道光《城口廳志》(劉紹文 修)

清·道光《遵義府志》(鄭珍、莫友芝 纂)

清·咸豐《天全州志》(陳松齡 纂修)

清·光緒《名山縣志》(趙怡 修)

清末《萬縣鄉土志》

民國《滎經縣志》(賀澤 修)

民國《巴縣志》(朱之洪 修,1943年)

民國《桐梓縣志》(何宗輪 修,三十卷本)

民國《桐梓縣志》(李世祚 修,四十九卷本)

民國《萬源縣志》(劉子敬 修、賀維翰 纂,1932年)

民國《名山縣新志》(胡存琮 纂修,1930年)

民國《漢源縣志》(劉裕常 修、王琢 纂,1941年)

民國《蒼溪縣志》(熊道琛 修、李靈椿 纂,1928年)

民國《重修彭山縣志》(周翔 修,1944年)

民國《長壽縣志》(陳毅夫 修)

民國《重修南川縣志》(柳瑯聲 修)

【說明】本文所附方志書影均為臨摹件。

【作者單位】

巫溪縣金蒲蓮茶業有限公司

【成稿時間】

2026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734196495385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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